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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出“新招” 庭审现场变“课堂”
信息来源:云南戒毒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6:40:43   分享按钮

  为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全所警察职工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12月18日,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组织各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和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到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开展危险驾驶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庭审中,法官紧紧围绕争议的焦点,在认真审查证据的基础上,结合被告的认罪态度,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

  被告中,有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普通群众,明知酒驾的危害,却心存侥幸,冒险一试,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参加观摩人员在一个个案件的审理、判决过程中,受到了警示教育,直观感受到国家法律的严肃性、酒驾后果的严重性,心里受到了巨大的震撼。

  观摩活动结束后,为深入贯彻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树牢警察职工的法规法纪意识,使警察职工严守纪律规矩“底线”,远离违纪违法“红线”。省五所党委将以各党支部开展“4+N”主题党日活动为平台,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参加观摩活动同志将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和对酒驾危害的认识作交流发言,切实增强警察职工对酒驾的认识,以案为鉴,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相关规定,为场所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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