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医疗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创新机制、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因地制宜”的原则,在省委省政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司法部戒毒局的关心支持下,云南省戒毒管理局统筹协调公务用车编制,一次性集中采购12辆救护车,并于2020年6月5日在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救护车统一交车仪式及急救业务培训。

此次采购的12辆救护车配备有心电监护仪、负压吸引器、注射泵等医疗设备,配有用于不同情况、不同病患的特殊担架以及与指挥中心实时联系的监控探头,车辆性能完备先进,能够全方位满足戒毒医疗的需求,胜任急救处置、出所就医等各项工作。为发挥好急救功能,最大限度保障戒毒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局邀请了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救医学部主任李波对来自各所的医务人员进行了急救业务培训和救护车现场教学。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怀宇代表省戒毒管理局向各所派发救护车钥匙,省一所党委书记、所长习松作表态发言。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戒毒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欣在交接仪式上指出:本次统一大批量交付救护车的活动在我省戒毒系统历史上尚属首次,配置的救护车辆款式最新、设备最全、性能最好、外观最美。这将为我省戒毒系统疾病救治工作提供较好的应急救治车辆保障,必将推动戒毒医疗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同时,陈欣局长强调,这次交付的救护车属于特种车辆,在日常使用管理,要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和特种车辆管理规定,既要利用好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功能,又要规范使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公车私用等违规用车情况发生。一定要爱护好、保养好、使用好救护车辆,切实维护好戒毒人员生命安全,为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发挥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云南省戒毒医疗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宣布,所有人员车辆,出发!”在陈欣局长的口令中,12辆救护车逐一发动,有序驶出一所,驶向提升戒毒医疗服务水平和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战场……
|